一開始不過是為了維護選舉正義而去報名的活動。如今卻發現柯辦的這項舉動卻有機會帶出一股力量。台灣選務改革的力量。
一直到前些日子參加柯辦的監票研習之前,我對於台灣選罷法的了解,僅止於一些幾分之幾的有效人數、選舉人數等等。經過研習之後,才發現原來選罷法的操作細節竟然如此過時,不符時代需求。而我相信,我肯定不是唯一感到驚訝的人,甚致不會是少數。而這次的活動,等同於讓一大群人對於台灣現行的選罷法有新的一層認識。
印刷術雖然一開始是以刻版的型態出現。然而因為其使用的人愈來愈多,最終便會一群人變革出更方便的活字印刷術。
網路檔案分享模式一開始是以 FTP Server 為大宗。然而因為人們對這種服務的需求愈來愈重,最終於有一群人發展出 Dropbox。
簡而言之,愈多人開始涉入某項領域,該領域便有機會產生進化。
而這一年來的氛圍,總算是讓我輩中人可以掙脫「政治骯髒不要碰」的束縛,肯讓自身參與社會議題而民主政治。而這種氣氛的改變,兼之本次台北市長選舉的火紅,更是一舉讓全台的年輕人動員參與本次九合一,實屬往年少見(上一次是千禧年吧)。而監票者聯盟以及柯辦安排了一群人在各監票所,除了維護投票與開票的公平正義,其實同時也讓更多人了解選罷法是怎麼一回事。這股知的力量,不容小覷,因為極可能帶起改變的浪潮。
很多事情傳統守舊、萬年不變,只是因為了解的人不多。
然而以上只是了解自身作法的缺陷。
設樂原戰況一傳出,戰國的槍炮戰術便從威嚇轉型到殲滅。新大陸一被發現,歐船不再只是東。
除了了解自己的問題,下一步就是去學習他人的作法。學習若只是習得既有技能那只是做了一半,根據現行的基礎進行變革才是完整!
總而言之,親身體會到新事物便會想深入了解,開始深入了解即可能有所省思,有所省思才能產生動機欲求改變。
原本只是想維護這一場選舉的正義。然而,說不定可以更進一步改革台灣的選舉。
說了這麼多,你明天下午四點之後,你想要去監看開票嗎?
Friday, November 28, 2014
Saturday, November 15, 2014
政策的想像力
社會住宅。市府包租考慮的層面是比較高的。
一般房東不會去考慮到一個層面。如果能讓年輕人在這塊土地有穩定的居住地,可以吸引多少人才,可以為這個城市提供多少產值。
但市府可以看得到(如果是一個正常運作的市府)。看到之後,自然會努力去做以求城市的發展。雖然租金的收入少了,但城市整體的價值變高了。
這讓我聯想到資訊業的一家公司,Google,不求將整個市場的餅獨佔,而讓後進者的進入門檻高到無法競爭。反而是力求把餅做大,開放一些自已獨有的優勢,提攜後進者進入這市場,然後一起把市場開發出來,而自身只拿一部份的餅。事實證明,後來他們拿到的餅反而更多。後來的 Apple 也效法設置開放的 App 市場而取得成功。不同產業的 Tesla 也起而效之。
從小利看的確很傻,從大局看則顯睿智。
之前就有一個想法。馮怕是完成不了特別的事,但是他的作為是那麼浪漫且有想像力,是可以激勵人的,而這裡面說不定就有那麼一些人是可以完成一些事。
在科學與科技的發展可以觀察到,有一些前衛的科學想法對於當時的世界並不會有[立即]的益處。有些甚至過了幾十年後還是覺得沒有益處。但沒有這些前衛或是超越時代的發想,那科技的發展肯定會受到影響。LDPC 第一次被提出在五十年前,當時世人也普遍認為這是理論可行的演算法,實際上無法應用。但因為五十年前有 Gallager 提出 LDPC,現在的數位傳輸科技又能更進一步。
同理有想像力但一時無法實現的政策或發想並非是一文不值,甚至應該是很有價值。近程來看雖說馮的出選有可能在拉拒的選戰中,讓某位候選人因為票源遭到分流而落選。但若是眼光放遠一些,讓這些聲音能夠存在對於我們社會的健全,其實才是更重要的事。
選罷法的修正與選舉文化的演變
曾經台灣騎士是不載安全帽的,是當時台灣人的騎士文化。而現在相信有一大部份的人,坐上機車後沒有帽子的話會覺得怪怪的,即便明知這路上不會有警察。這是現時的台灣騎士文化。舉這個例子是因為時間近(我國中時,好像還沒硬性規定),反差大。而要說明的是,文化是會慢慢演變沒錯,但沒有外在環境的刺激下(法規、世界趨勢等等),文化也不太可能自行演變。
中國婦女纏了幾百年的腳丫。若不是硬性規定禁止,這種審美文化沒有理由也沒有可能改變。古今中外,類似的例子不及備載。但我並不是說制度改了,文化就變了。而是說制度改了,文化才有機會演變。第十三條修正案出來後,畜奴文化也不是立刻不見,只是變得不便,然後慢慢消失。日本引進世界時間到台灣後,也不是立刻人人都會以某時某分來看時間,而是慢慢地屏棄用午時三刻的時間觀念。但可以肯定的是,沒有制度的變革,文化也很難演進(常常聽人說兩岸人民同文同種。在此前題下,何以兩岸人民文化卻有如此差距?)。
或許讓有效票的認定更加嚴格,沒辦法讓綁椿文化立即消失,但至少能造成其不便,只要椿腳無法有效地掌控究竟他的人有沒有聽指示投票,這種文化才有機會被時代淘汰。就像台鐵若不重新設計了訂票程式,讓人大量訂票的門檻變得很高,黃牛文化也不可能消退。
而當選有效門檻是在一個前提下考慮的。首先,選舉是為了選出大部份人都認同的候選人,而非我江宗堯亦或他陳小明屬意的候選人。換句話說,市長不是一定要柯文哲選上,也不是一定要連勝文落選,而是要確保被選上的首長是大部份人都能認同的候選人。有了這個前提下來討論,才不會最後出來的規則變成了 XXX 條款。而 XXX 條款對於民主法治社會的破壞,是隱性但巨大的。
所以如果今天連獲得最高票並超過門檻。嗯,雖然柯的支持持者會難以接受,但還是得承受之。不然跟連營支持者要求電視台重新評論連跟柯辯論的優劣的行為無異(一定要贏就對了)。要接受的理由有二:其一,他拿到最高票;其二,他得到大部份選民的認同。所以即便柯的票被馮分掉了,也只能說柯的理念就是打不動某一群人,而這群人更認同馮。
因此,會覺得要設門檻的緣由,並不是站在一定要柯當選或者一定不要連當選的角度來思考。而是為了避免最後勝選者,是個沒有得到絕大多數民意支持的候選人,即便他是最高票。而完全不是為了避免連營選上或柯營落選,否則就只是另一個 XXX 條款之流的法規。
講到這裡,應該就有人在抱怨。最後還是不能避免因為柯被分走了幾 % 的票而導致連營選上的狀況。這並不意外,因為我本來就不是要嘗試解決這問題。我想解決的是,讓選民在選擇候選人時,不必考慮那麼多問題,只要專心專注地選出政見、執行力、品性等綜合表現最佳的候選人。而不必擔心會分到別人的票而導致讓最不希望的人選上。因為如果分掉的票夠多,那誰也選不上,因為有門檻在。而分掉的票不夠多,讓其中一位候選人超過門檻,那也沒關係,畢竟他代表了大部份的民意,即便你個人很不喜歡他。
而如果你還是不能接受連有可能選上的事實。有兩種可能。其一:因為選錯市長會慘四年,就像選了馬政府後完全無法阻止其貪腐、無能和慷台灣人民之慨去方便資本家以及某個處處打壓著我們的國家。那麼你怎麼能不上街頭?因為這是反制政府背離民意的手段。想當國家的主人,不是只要去投個票就行了。歐美國家玩民主玩了那麼久,而了解到什麼事都能壓制,但就是不能壓制人民的聲音。因此即使機場、鐵路、電廠罷工會造成多大不便,示威遊行會影響多大層面,社會上大部份還是給予支持。這是多年實行民主的經驗結晶。其二:是仇恨心,死不讓 KMT 選上。就像柯 P 自己說的,台灣必須終結藍綠惡鬥。你支持的候選人都這麼說了,你何不也試著放下仇恨。
最後,關於柯的票被馮分走的事。現在常聽到一種聲音,就是要馮別來亂。肯定選不上的人何必來鬧場。這種觀點,不客氣地評論,是霸道且民主素養不足,同時也是另一種型態的「多數暴力」(台灣議會無法發揮正常功能的元兇,60 % 的人就可以決定犧牲剩下 40 % 的人的權益),是不會讓人服氣的。今天馮以及馮的支持者是怎麼想的呢?應該是有使命感、有勇氣還把握了機會,想要替台北市某些不公不義的事情發聲、替台北市某些弱勢且不受觀注的團體發聲。要他們硬退下去,於情,肯定覺得不受尊重;於理,退下去後他們想提出的議題將再次被淹沒;於法,根本不合法。如果柯陣營的支持者大多數都是這種人,那麼當柯陣營選上變成既得利益者之後,很有可能也會慢慢沉輪至今天的民進黨。
中國婦女纏了幾百年的腳丫。若不是硬性規定禁止,這種審美文化沒有理由也沒有可能改變。古今中外,類似的例子不及備載。但我並不是說制度改了,文化就變了。而是說制度改了,文化才有機會演變。第十三條修正案出來後,畜奴文化也不是立刻不見,只是變得不便,然後慢慢消失。日本引進世界時間到台灣後,也不是立刻人人都會以某時某分來看時間,而是慢慢地屏棄用午時三刻的時間觀念。但可以肯定的是,沒有制度的變革,文化也很難演進(常常聽人說兩岸人民同文同種。在此前題下,何以兩岸人民文化卻有如此差距?)。
或許讓有效票的認定更加嚴格,沒辦法讓綁椿文化立即消失,但至少能造成其不便,只要椿腳無法有效地掌控究竟他的人有沒有聽指示投票,這種文化才有機會被時代淘汰。就像台鐵若不重新設計了訂票程式,讓人大量訂票的門檻變得很高,黃牛文化也不可能消退。
而當選有效門檻是在一個前提下考慮的。首先,選舉是為了選出大部份人都認同的候選人,而非我江宗堯亦或他陳小明屬意的候選人。換句話說,市長不是一定要柯文哲選上,也不是一定要連勝文落選,而是要確保被選上的首長是大部份人都能認同的候選人。有了這個前提下來討論,才不會最後出來的規則變成了 XXX 條款。而 XXX 條款對於民主法治社會的破壞,是隱性但巨大的。
所以如果今天連獲得最高票並超過門檻。嗯,雖然柯的支持持者會難以接受,但還是得承受之。不然跟連營支持者要求電視台重新評論連跟柯辯論的優劣的行為無異(一定要贏就對了)。要接受的理由有二:其一,他拿到最高票;其二,他得到大部份選民的認同。所以即便柯的票被馮分掉了,也只能說柯的理念就是打不動某一群人,而這群人更認同馮。
因此,會覺得要設門檻的緣由,並不是站在一定要柯當選或者一定不要連當選的角度來思考。而是為了避免最後勝選者,是個沒有得到絕大多數民意支持的候選人,即便他是最高票。而完全不是為了避免連營選上或柯營落選,否則就只是另一個 XXX 條款之流的法規。
講到這裡,應該就有人在抱怨。最後還是不能避免因為柯被分走了幾 % 的票而導致連營選上的狀況。這並不意外,因為我本來就不是要嘗試解決這問題。我想解決的是,讓選民在選擇候選人時,不必考慮那麼多問題,只要專心專注地選出政見、執行力、品性等綜合表現最佳的候選人。而不必擔心會分到別人的票而導致讓最不希望的人選上。因為如果分掉的票夠多,那誰也選不上,因為有門檻在。而分掉的票不夠多,讓其中一位候選人超過門檻,那也沒關係,畢竟他代表了大部份的民意,即便你個人很不喜歡他。
而如果你還是不能接受連有可能選上的事實。有兩種可能。其一:因為選錯市長會慘四年,就像選了馬政府後完全無法阻止其貪腐、無能和慷台灣人民之慨去方便資本家以及某個處處打壓著我們的國家。那麼你怎麼能不上街頭?因為這是反制政府背離民意的手段。想當國家的主人,不是只要去投個票就行了。歐美國家玩民主玩了那麼久,而了解到什麼事都能壓制,但就是不能壓制人民的聲音。因此即使機場、鐵路、電廠罷工會造成多大不便,示威遊行會影響多大層面,社會上大部份還是給予支持。這是多年實行民主的經驗結晶。其二:是仇恨心,死不讓 KMT 選上。就像柯 P 自己說的,台灣必須終結藍綠惡鬥。你支持的候選人都這麼說了,你何不也試著放下仇恨。
最後,關於柯的票被馮分走的事。現在常聽到一種聲音,就是要馮別來亂。肯定選不上的人何必來鬧場。這種觀點,不客氣地評論,是霸道且民主素養不足,同時也是另一種型態的「多數暴力」(台灣議會無法發揮正常功能的元兇,60 % 的人就可以決定犧牲剩下 40 % 的人的權益),是不會讓人服氣的。今天馮以及馮的支持者是怎麼想的呢?應該是有使命感、有勇氣還把握了機會,想要替台北市某些不公不義的事情發聲、替台北市某些弱勢且不受觀注的團體發聲。要他們硬退下去,於情,肯定覺得不受尊重;於理,退下去後他們想提出的議題將再次被淹沒;於法,根本不合法。如果柯陣營的支持者大多數都是這種人,那麼當柯陣營選上變成既得利益者之後,很有可能也會慢慢沉輪至今天的民進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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